2月14日,湘潭市生态环境局环保监测站公布了春节期间湘潭空气质量状况:今年春节期间,受烟花爆竹“禁燃令”以及较为有利的扩散条件共同影响,湘潭空气质量较2018年同期明显改善。
早在2016年,湘潭市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“禁燃令”,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今年春节前,湘潭市继续倡导过“绿色春节”,多措并举加大“禁燃”宣传。受此影响,春节期间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明显改善,2月4日(除夕)至2月10日(大年初六)湘潭市有4天出现污染情况,其中1天重度污染、3天轻度污染,另外3天优良,污染程度明显低于去年同期。
其间,空气质量指数除2月5日(大年初一)与2018年2月16日(大年初一)受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影响基本持平外,其余天数均有大幅下降,意味着这个春节较往年同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。
市生态环境局环保监测站专业人士称,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短期内PM2.5浓度升高效应依然非常明显,受除夕夜间至初一烟花鞭炮集中燃放的影响,2月4日(除夕)21时开始PM2.5浓度开始大幅度上升,空气污染加重,至5日凌晨2时达到峰值261微克/立方米。(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廖艳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