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声在线9月16日讯(通讯员 张啸 许轩昂)9月15日中午11时47分,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接到韶山市市长热线的投诉工单,投诉内容是韶山中路的“雅迪电动车专卖店”或存在偷税漏税行为。投诉人声称,其花2480元购买一台电动车,购买后该店不肯开具发票,且要求其签订购车发票遗失条约后方可上牌。韶山市税务局办公室接到投诉后,联同清溪税务所,火速行动。
当天下午2时30分,清溪税务所相关工作人员立刻向投诉人了解相关情况,3时15分,经实地查明,该店铺以“谭鑫摩托车行”进行了税务登记,并且已领购发票,属合法店铺,但该店铺为新办纳税人,对税收政策了解较少,因怕多缴税款而不愿开具发票。因其已于9月14日将发票开具给投诉人,未造成税款流失,且已意识到自身的错误,因而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。该税务所相关负责人告诉纳税人:“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,并且其销售额并未达到起征点,无需缴纳税款,要求开具发票是消费者合法权利,请以后务必规范开票,据实申报。”
随后,工作人员将处理的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陈女士后,陈女士激动地说:“你们这么认真负责,韶山一定会越来越好的。”
该税务所从向投诉者了解情况到事件处理完毕仅用时45分钟,“韶税速度”将继续前行,为优化韶山营商环境继续贡献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