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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县:构建“五位一体”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新格局
发布时间:2020-09-23   来源:湖南日报  作者:汤立新

  

  汤立新

  2019年5月,湘潭县抓住列入“湖南省第二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”的契机,创新开展“莲湘颐老”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品牌建设。扎实推进集农村居家养老、村(社区)邻里互助养老、乡镇养老院集中照料护理供养、县级福利中心兜底养老、云上智慧养老等“五位一体”的综合性、全覆盖式农村新型养老服务模式。

  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模式,实现养老服务多样化。以家庭为核心、村民小组和网格为依托、专业化服务为补充。通过开展适老化改造、明确就医联系人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服务、邻里托养等措施,全力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;创建村民小组“守望之家”,构建巡访、关爱、服务“三位一体”的农村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体系,辐射半径不超过500米;推行“村互助点+村卫生室”服务模式,明确联点村干部、就医联系人,承担日常走访照看和就医联系对接服务;政府购买服务,实现医疗县、乡、村网络分层化,为老人就医开辟“绿色通道”。做到“生活有人问、困难有人帮、生病有人理”。

  探索村级邻里互助养老模式,实现互助养老公益化。采取村办村营、村办民营的方式,盘活村级闲置资源,引导村集体及村民利用有效空间,改造成集老年活动室、休息室、长者饭店、文化室、室外健身设备于一体的养老“村级邻里互助点”。发挥村老协的自制能力,实行“自我组织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愿参与”的管理模式。同时,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建设“长者之家”,整合部门资源、流转结余土地、房产重复利用,实现可持续发展。至2022年底,全县321个村均将建成标准型“莲湘颐老”村级邻里互助点不少于一个,25个社区和5个居委会均建成升级型“莲湘颐老”邻里互助点不少于一个。做到“居家不离家、分散不孤独、实惠不花费”。

  推行乡镇养老院集中照护模式,实现供养服务集约化。对乡镇养老院硬件设施进行提质,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;为政府兜底保障的失能老人提供集中照料护理的供养服务;大力推动公建民营,满足社会老人的刚性需求;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,在政策优惠、资金补贴、行业监管上实现“一盘棋”。计划在2024年12月前,在全县17个乡镇转型、培植、招商不少于2所民办养老院,每所不少于50个床位。做到“养老有床位、身边有服务、兜底有保障”。

  推动医养康养深度融合,实现健康养老规范化。对县社会福利中心提质升级,交县莲乡实业公司整体运营,打造医养结合、兼顾公益和社会化的城企合作式专业养老机构;按照“大病可医、小病可疗、无病可养、临终可孝”的总要求,在三家县级医院兴建“莲湘颐老”康养中心,明确养老护理型床位数;为满足更高养老需求,设想未来五年建设“莲湘颐老”特色小镇,构建区域性、普惠化“养老服务综合体”。实现“怡养有品质、康养有选择、精养有特色”。

  打造“没有围墙”的养老院,实现智慧养老灵活化。搭建“莲湘颐老”信息平台,打造“没有围墙的养老院”,实现“云上养老”。同时,在各养老机构开展养老延伸服务、计划在未来五年利用志愿者协会和社工组织开办自助养老“时间银行”。引导社会组织坚持每月24日、25日“莲湘颐老”志愿服务集中“工作日”的长效机制。实现“服务便利、爱心接力、老人受益”。

  湘潭县在大力发展养老服务、扎实推进“莲湘颐老”品牌体系建设中,紧紧把握时代特征,及时更新理念、打通“堵点”、消除“痛点”、融合“锲入点”,破除发展障碍,健全市场机制,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、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,勇敢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其挑战,既促进了健康老龄化,更引导和推动了积极老龄化,让全县老人不仅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依,更能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乐、老有所为。(作者系湘潭县民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)

  原载《湖南日报》(2020年9月23日11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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